北京市某路邊的電子停車場標牌。
北京市工人體育館附近路側“高位視頻”系統下停放的車輛。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第三批道路停車改革在門頭溝、房山、順義、大興、昌平、平谷、懷柔、密云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9個區實行,標志著北京道路停車將全部取消人工收費,并從“經營性收費”,向“政府非稅收入”時代邁進。
“通常來講,路內(路側)停車占整個城市停車位的總數量并不高,約為5%—10%,但使用電子停車支付的意義非常大。”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子代替人工收費提高了停車的收費效率和透明度,這將改變城市出行結構,有效治理交通擁堵。
6萬余個道路停車位納入電子收費范圍
據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容軍介紹,北京全市16個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道路停車位已全部納入改革范圍,總計覆蓋552條道路、6萬余個電子收費道路停車位。
據了解,北京全市分了三個時間節點來進行路側停車收費電子化改革:2019年1月1日起東城、西城和通州區率先試點;7月1日起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和延慶區全面覆蓋;12月1日起擴展至門頭溝、房山、順義、大興、昌平、平谷、懷柔、密云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針對12月份全面覆蓋的9個區,容軍說,北京市交通委已在94條道路上施劃了1.4萬個停車位,全部采用前端視頻設備,已全部安裝到位;組建了近350人的停車協管員隊伍,新增了非現場執法設備近600套,以加強違法停車的巡查執法力量和執法力度。
停車電子化
給城市交通帶來哪些變化
“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容軍說,2019年是北京市道路停車改革全面實施的啟動之年,也是奠基之年。
在這個框架下,停車人道路繳費意識將被逐步建立。而由于停車收費電子化,以往因人工收費覆蓋不到而產生的“偷漏繳”停車人僥幸行為也將大幅減少,這在一定程度上或提高了私家車的出行成本。不過在程世東看來,這可以倒逼提高公共交通的使用頻率,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另一方面,通過電子視頻設備實時動態監測圖像、采集大數據,還有助于解決交通事故糾紛。
記者了解到,我國在停車電子收費領域已進行過一系列探索,在經歷了咪表、PDA、地磁、視頻樁收費之后,目前北京正探索采用第五代路側停車收費裝置——高位視頻。
AIpark(愛泊車)就是上述高位視頻技術的提供商。AIpark(愛泊車)總裁劉武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高位視頻是指在4—6米的高空借助路燈或者自立桿架設攝像機,來監測整個停車過程,可實現單桿管理連續8—12個車位。其優點一是裝置在高空中很難遭到人為破壞,二是由于桿與桿前后聯動,即使車主在停車后將車牌遮擋,高位視頻裝備也能在汽車駛入前就拍下照片。
此外,由于能實現對整個轄區路側車場全天候7×24小時監測,高位視頻還可以成為公安、交管等部門的“超級幫手”,配合調取監測范圍內相應圖片和影像記錄,協助執法部門解決刮蹭、撞車、碰瓷、停車費糾紛、偷盜等事件及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路側停車電子收費還可以減少人工成本。記者日前走訪北京朝陽區主要街道時發現,過去熟悉的停車收費員已基本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巡檢員”。這些巡檢員只負責引導,并不參與收費,且人數較少。
“過去一條街道要好幾個人負責收費,現在人工轉電子,只需要設備日常維護,一個人能管十幾條街,大大減少了人工成本。”劉武戰說。
停車費不漲
有償錯時共享或將推行
道路停車實行電子化收費后,價格是否會上漲?
北京市交通委對此表示否定。記者了解到,北京市道路停車收費價格標準由該市發展改革委制定,現行標準自2011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照三類地區差別化收費,至今沒有調整。
而道路停車繳費將主要通過“北京交通”APP來完成。為配合北京全面實施電子停車收費,記者注意到,11月23日晚,“北京交通”APP還上線了新版本。
在對道路停車繳費、開具發票等功能進行優化的基礎上,“北京交通”新版本增加了地圖導航至附近道路空余停車位的功能,同時多筆停車訂單可批量繳費、合并開具發票。
停車費雖然不漲價,但欠繳停車費的車輛(車主)將被加強催繳。北京市交通委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北京各區停車管理部門共向20497輛車(車主)發送了催繳短信或發布公告,并在各區政府網站公示。
緩解停車難,發揮市場價格機制、規范停車費用只是一方面,如何解決“無位停車”、實現道路停車位“應劃盡劃”、增加停車空間也是備受關注的重點。
對此容軍表示,北京明年的另一項停車收費改革就是大力推進車位共享。
“停車普查顯示,中心城區公共建筑停車設施夜間大量閑置與居住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問題并存。”容軍說,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將梳理居住區周邊寫字樓、商場等各類公共建筑的配套停車資源供給狀況,搭建居民與停車設施供給方的對接協商平臺,鼓勵互聯網企業、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
記者注意到,11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已印發了《關于推進本市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的指導意見》,提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在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情況下應對外開放,實行有償錯時共享,優先用于居住停車;而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在滿足本居住小區居民停車需要的情況下,也可以向社會開放。
《 中國城市報 》( 2019年12月02日 第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