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6日電 (記者王連香)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消息,11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過渡期結束后仍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扣留、處罰。
懸掛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
3年過渡期10月31日到期
2018年11月1日開始施行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范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租賃經營、停放及相關管理,其中規定:北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符合規定的發放行駛證、號牌(白色號牌),對不符合規定的車輛發放臨時標識(橙色號牌)。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路行駛。
據統計,北京市領取臨時標識電動自行車數量約228萬輛,從置換進度看,仍有大批車主沒有關注到過渡期即將結束,缺乏置換緊迫感。過渡期將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仍持有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市民應盡快對車輛進行淘汰更新。
超標車輛“以舊換新”
報廢車輛“回收拆解”
為提高新車注冊登記的效率,北京交管部門通過網站發布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辦理指南”,進一步完善了預約登記制度,并依托銷售門店設置了多個電動自行車登記便民服務點,各交通支、大隊也將根據需要增設受理窗口、臨時登記站或采取“流動服務”等模式,為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提供便利。
目前,全市已有800多家電動車銷售門店正在持續開展舊車置換活動,推出了舊車折價、新車優惠等利好政策,符合國家標準的新車備貨充足,可滿足車主“以舊換新”的需求。
車輛處置細化到街鄉社區
11月1日起啟動執法檢查
街道鄉鎮、社區倡導車主及時處理已棄置的廢舊車輛,從源頭上減少“僵尸車”產生。同時,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11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仍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扣留,并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逾期6個月未處理的運至解體廠集中銷毀。
超標電動自行車存在多種安全風險隱患,請車主盡快通過上述渠道合理處置車輛,共建首都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環境。
1、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政策是怎么規定的?為什么設置過渡期?
為加強非機動車管理,徹底解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潛在的社會安全隱患,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并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規定: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市銷售、登記上牌和上路行駛。對于條例施行前已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綜合考慮車輛使用壽命、車輛保有人權益等客觀因素,設立了3年過渡期,目的是引導車輛保有人逐步有序淘汰更新,共建首都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北京公安交管局于2018年10月17日向社會發布了關于《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并向超標車輛發放了臨時標識。
依據條例規定,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結束,過渡期滿后,懸掛臨時標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再允許上道路行駛。目前,過渡期已臨近期滿,請廣大車主抓緊對仍保有的超標車輛進行合理處置,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2、置換后新車上牌有哪些方便的辦理途徑?
北京民購買新車后,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申請登記,現場交驗車輛并提交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符合條件的,當場登記并發放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
北京市19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均可辦理注冊登記。此外,為方便群眾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業務,交管部門在全市選取了178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實現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服務,所有便民服務點不局限于辦理登記本店銷售車輛,群眾在其他門店購買的同一品牌合規電動自行車也可在便民服務點辦理注冊登記。市民可登錄北京交管局官方網站或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辦理流程和辦事地點。
3、非機動車注冊登記辦理地點?
北京市19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均可辦理注冊登記。此外,為方便群眾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業務,交管部門在全市選取了178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實現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服務,所有便民服務點不局限于辦理登記本店銷售車輛,群眾在其他門店購買的同一品牌合規電動自行車也可在便民服務點辦理注冊登記。市民可登錄北京交管局官方網站查看辦理流程和辦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