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8日電 (記者孫紅麗)9月7日,國家藥監局召開規范彩色隱形眼鏡生產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嚴防嚴控彩色隱形眼鏡質量安全風險。
會議指出,自2012年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納入醫療器械監管范圍以來,藥品監管部門先后部署開展了一系列專項行動,持續加強對彩色隱形眼鏡的監督檢查。
8月3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關于開展規范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生產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規范彩色隱形眼鏡生產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彩色隱形眼鏡生產經營活動,保障消費者用械安全。
國家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景和強調,彩色隱形眼鏡屬于具有較高風險的第三類醫療器械,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屬于需要采取特別措施嚴格控制管理的產品,其質量安全直接影響消費者視力健康。
徐景和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把握工作重點,嚴防嚴控彩色隱形眼鏡質量安全風險,保障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一要嚴懲違法違規。堅持線下違規與線上違規一起查處,違規單位處罰和違規個人處罰一體推進,加強行刑銜接,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二要嚴格規范生產經營。規范研發、生產、經營行為,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規范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管理,夯實企業主體責任。
三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完善監管對象清單,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加強工作督導檢查,注重部門協同監管,注重培育典型示范。
四要扎實推進社會共治。及時公布獲批產品信息,公布注冊人和生產企業名單,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政策,宣傳普及相關知識。
五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狠抓能力培訓,與時俱進,提高監管人員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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