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昆山市市域面積931平方公里,是一個常住人口209.2萬、汽車保有量78萬輛、非機動車173.2萬輛、市場主體突破100萬戶的新興大城市,城市管理要素多、總量大、反復性強,“輕微”違法行為嚴重影響了城市文明形象。
2016年,昆山市開始實施“嚴管精治”,試點對行人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行為進行查處;2017年,這一做法開始在中心城區推廣;2018年,昆山市成為江蘇省“雙微”快速處置機制首個縣級試點城市。2016年以來,累計查處“輕微”違法行為超30萬起。
“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的必要性
?“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是文明城市創建、文明素質提升的需要。
在文明城市創建各級督查督辦、第三方測評中,非機動車亂停放、亂扔垃圾等“輕微”違法行為成為創建工作中的顯著短板及主要動態失分點。
?“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是提升市容秩序、精細化管理水平的需要。
昆山市市容秩序管理重心已由查處流動攤販、治理占道經營向規范停車秩序、查處亂扔垃圾等精細化管理轉變。
?“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是執法人員成長、城管隊伍建設的需要。
由于“輕微”違法行為取證難、罰金低、成本高,執法隊員不愿花時間和精力在“輕微”違法案件上,容易形成管理盲區。
“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的主要成效
?市容環境秩序實現“螺旋式”提升。
2019年全年查處“輕微”違法案件6.7萬起,2020年年初查處10.3萬起,同比增加54.5%,2021年至今查處11.3萬起,同比2020年增加9%。
在鋪天蓋地宣傳和執法案件曝光的雙重作用下,“輕微”違法行為查處得到了市民的重視,亂扔垃圾、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大幅減少,提升了昆山市的內涵和形象,市民的規則意識和自律能力在潛移默化中得到了不斷提升,良好文明風尚在全社會逐漸形成。
?治理體系建設實現“漸進式”提升。
在公安部門、宣傳部門、信用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基層社區、企業的大力配合下,“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過程形成了“五步工作法”流程。
通過聯合市志愿者協會、組織開展“城社前哨”“城商橋”活動,吸納熱心市民、企業職工、社區工作者、商戶代表志愿者等共同參與“輕微”違法行為查處,從而形成“城管主導、市民參與、社會協同”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化治理新模式。
?執法辦案能力實現“激勵式”提升。
通過在執法中不斷磨礪和錘煉,尤其是年輕同志用新思想、新方法不斷破解執法實踐中的困難,逐步打造成一支能辦案、會辦案、全員辦案的執法隊伍。
2020年,執法大隊人均辦案達410起,“輕微”違法行為查處最多的亭林中隊,全年查處11867起。昆山“輕微”違法行為查處總量和人均數量均領先于全國其他同類地區。省內外多個市縣相繼來交流學習“輕微”違法行為治理的“昆山模式”。
“輕微”違法行為快速查處的昆山實踐
?嚴格依照法律,遵守“準線繩”。
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依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進行處罰。
亂倒污水依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項進行處罰。
?注重頂層設計,牽住“牛鼻子”。
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在城警聯動基礎上,聯合交警開展“輕微”違法行為聯合查處。結合《蘇州市開展建立城市管理“雙微”快速處置機制試點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城市管理“輕微”違法行為查處行動機制。
二是拓展查處案由。主動研究“輕微”違法行為處罰案由適用范圍,細化快速查處程序、步驟;結合查處特點,推動市容秩序全要素管理、零處罰案由等方面持續創新創優。
三是強化考核激勵。采用8+X項考核模式,制定《執法大隊中隊內部考核制度指引》,對執法隊員分角色進行量化考核;啟動“熱血尖兵”攻堅英雄項目,聯合工會開展“輕微”違法行為執法競賽。
?創新執法流程,種好“標準田”。
在查處行動中,創新建立“一發動、二處罰、三轉發、四表態、五抄告”的“輕微”違法行為快速處置“五步工作法”:
一發動:在各主要路段設置文明標語,在城管、社區宣傳欄張貼海報,在公交車、戶外電子屏等宣傳載體播放微視頻;在全市私家車、出租車車尾張貼公益車貼;向城管志愿者免費發放行車記錄儀;號召社會志愿者、企業志愿者、違法當事人志愿者共同參與“輕微”違法行為查處。
二處罰:在重點區域開展“輕微”違法行為集中查處行動。查處過程中架設攝像機、執法記錄儀等設備進行全過程記錄,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取證、倒查,執法人員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行政處罰并現場收繳罰款。
三轉發:鼓勵違法當事人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共同抵制‘輕微’違法行為”的倡議,以“集贊”形式擴大警示教育覆蓋面,達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表態:引導違法當事人現場宣讀倡議書,表態“改正違法行為”。對積極配合、悔改態度良好的當事人在自由裁量范圍內從輕處罰;對主動加入城管志愿者隊伍并協同勸導的,免于處罰。
五抄告:協同單位、企業、社區(村)建立“城管查處—抄送單位—內部教育—反饋城管”的“輕微”違法行為閉環工作機制。此外,在昆山電視臺、昆山日報、昆山城管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平臺曝光當事人違法行為,放大社會輿論效應。
?強化執法保障,備足“工具箱”。
一是加強人員培訓。每年常態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大練兵活動,對執法人員進行標準化培訓,組織“輕微”違法行為執法現場情景模擬考試,全面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
二是配齊執法裝備。執法大隊共配備4G執法記錄儀372臺、執法PDA167臺、便攜式A4打印機66臺、記錄儀基站11臺,有效提升執法辦案效率,確保執法全過程記錄。
三是落實科技保障。依托勤務指揮平臺,利用人工智能行為識別技術,對“輕微”違法行為進行收集和記錄,形成影像數據及書證,實現“線上查、線下處”的精準治理手段,從而大幅度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執法大隊大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