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噪聲作為環境污染問題已經成為當今生態環境領域不容忽視的難題,因影響市民正常生活而產生的噪聲舉報也呈增多趨勢,為城市“降噪”刻不容緩。為進一步提高政府環境噪聲治理能力,近日,浙江省義烏市執法辦印發了《義烏市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據悉,上述《方案》聚焦娛樂活動噪聲、商業經營活動噪聲、建筑施工活動噪聲等三方面污染治理工作,進一步厘清生態環境分局、執法局、建設局等9個履行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各鎮街的工作職責,指導推動建立健全多部門、多層級聯動及協作配合機制,有效解決噪聲污染治理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以夜間施工噪聲為例,《方案》明確由義烏市建設局負責對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情況進行核實,依法出具相關證明,義烏市執法局負責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據義烏市執法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出臺該工作方案有兩大好處。一方面,理順了審批、監管、執法之間的職責邊界,規范了夜間施工噪聲案件的處置流程,提高執法效能;另一方面,明確了施工單位的服務路徑,像混凝土澆筑等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根據新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開具證明,但對于證明如何開、由誰開,并沒有特別明確,而現在就明確義烏市建設局為有需要的施工單位提供具體的咨詢、指導服務,并依法辦理相關證明或情況說明。
推動長效治理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對市執法辦來說,既要當好“破題手”,破解部門之間存在的職責邊界、權限模糊的難題,又要當好“粘合劑”,促進部門之間多跨協同開花結果。如針對市民關注的廣場舞、露天KTV等產生的公共場所健身、娛樂活動噪聲,《方案》中明確“對規模較大、治理難度較高的公共場所噪聲污染點位,由屬地鎮街牽頭執法、公安、環保等部門,進行重點治理”。
本月中旬,義烏市執法局上溪大隊就以“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為抓手,聯合上溪鎮相關部門開展了公共場所噪聲專項整治,糾正噪聲擾民行為20余起,處理率達100%,噪聲擾民問題整治“聯合處置”初見成效。
“《義烏市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義烏市執法辦成立后印發的首個工作方案,標志著我市在建立行政執法統籌協調機制、強化執法協同方面邁出了更深層的一步。”義烏市執法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義烏市執法辦將緊扣自身責任和使命,確保“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在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共同富裕等方面主動作為、積極作為、有效作為,全力打造“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義烏“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