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網北京1月24日電(記者康克佳)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旨在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可持續發展。
《管理辦法》圍繞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行業怎么管、備案怎么辦、項目怎么建、電網怎么接、運行怎么規范,共七個章節四十三條內容,覆蓋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要求,形成一套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支持性、規范性管理體系。
一是總則。聚焦“什么是分布式”,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的定義和分類。從接入電壓等級、裝機容量、上網模式三方面將分布式光伏分為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大型工商業等四種類型。
二是行業管理。聚焦“政府怎么管”,明確了國家能源局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的職責,強調各地不得以特許權經營等方式影響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營商環境。
三是備案管理。聚焦“備案怎么辦”,明確了“誰投資、誰備案”的備案原則,強調了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
四是建設管理。聚焦“項目怎么建”,明確了項目前期準備、協議簽訂、技術要求、手續辦理和設計施工等環節的具體要求。
五是電網接入。聚焦“電網怎么接”,明確了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組織地方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開展電網承載力評估,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按季度發布和預警機制,引導分布式光伏科學合理布局。新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和調控能力。
六是運行管理。聚焦“運行怎么規范”,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安全生產、調度運行、創新模式、運維管理、信息管理、消納監測、改造升級等方面的要求,形成閉環管理。
七是附則。明確了離網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管理要求以及《管理辦法》施行時間和有效期等有關規定。強調對于本辦法發布之日前已備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網投產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仍按原有政策執行,做好新老政策的銜接。
《管理辦法》還明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制定適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的實施細則,上下協同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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