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老舊房屋數量持續增加。這些房屋因建造年代久遠,長期受自然侵蝕和人為改造影響,普遍存在結構老化、設施損壞等問題。據統計,部分老舊房屋建成時間已超過40年,出現墻體開裂、屋頂漏水、地基沉降等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全國人大代表、中鹽東興鹽化股份有限公司運營中心電儀維修員楊山紅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目前存在諸多問題,一是安全隱患排查難,現有排查方式主要依賴人工巡檢,效率低且易遺漏,難以發現墻體內部鋼筋銹蝕、管道老化等隱蔽問題。二是缺乏定期維護機制,未建立定期體檢和維護長效機制,往往在問題嚴重后才進行維修,成本高且風險大。三是責任主體不明確,因產權復雜,存在多個產權人或產權不明晰情況,導致安全管理責任難以落實,推諉現象頻發。
據此,楊山紅建議:
第一,建立房屋體檢制度。制定房屋體檢標準,明確周期、內容、方法和技術要求,對建成20年以上的房屋實施強制定期體檢。
第二,成立專業體檢機構。支持有資質機構開展房屋體檢業務,培養專業技術人員,提高體檢準確性和科學性。
第三,建立房屋安全檔案。為每棟老舊房屋建立詳細安全檔案,記錄建造年代、結構類型、體檢報告和維修記錄,實現信息化管理。
第四,明確責任主體。通過立法或政策明確安全管理責任主體,產權明晰的由產權人負責,產權不明晰的由政府協調或社區代管。
第五,設立專項資金。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產權人無力承擔維修費用的老舊房屋維修改造,并對積極管理的產權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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