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檢察機關辦案發現,城郊結合、鄉鎮農村存在“黑校車”非法搭乘學生現象,往往不按車輛核載人數載客,超員多的甚至超過200%,除容易引發爆胎、制動失靈等意外,還會增加危險駕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潛在風險,嚴重危害著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類問題的頻發,除相關部門監管缺失外,也反映出郊區和鄉鎮農村等在學生公共交通上投入不足。”全國人大代表、貴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云巖分公司第三黨支部副書記廖莎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究其原因,一是城郊、農村地區學生上學交通方式“別無他選”,學生家庭住所離學校路程較遠,部分學生家長常年外出務工難以接送學生,加上資金有限,校車、公共交通難以全覆蓋,導致部分學生周末回家只能選擇“黑校車”,給“黑校車”發展提供了“土壤”;二是非營運車輛在利益驅使下“超載”上路。涉案“黑校車”大多無營運資質,更無校車運輸資質,因收費較正規營運車輛便宜、時間靈活,頗受學生“青睞”。面對眾多客源,黑車車主選擇“超載”獲取更多單程利潤;三是家長和學生為了方便,默許“黑校車”存在。搭乘“黑校車”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長交通安全意識淡漠,由于學校離家較遠、交通不便等,常常默許孩子乘坐“黑校車”。對“黑校車”未購買商業保險、營運人員專業資質未經認證、安全事故風險高等視而不見,甚至由于信任“黑校車”司機,而忽視了可能產生的其他人身風險;四是學校漠視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管理,允許校車“帶病”上路。保障廣大未成年人上下學安全是學校的責任,但部分學校對“黑校車”停靠校門外拉載學生的情況不管不問,對學生及其家長沒有盡到出行安全的提醒義務,甚至個別學校雇傭“黑車”搭載學生。
廖莎說,加大城郊、農村學生公共交通投入,強化對“黑校車”的專項治理顯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她建議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指導意見:一是深化上下學交通安全執法。建立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交通部門共同參與、聯合管控的工作機制。加大對邊遠鄉鎮、校園周邊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活動,嚴肅查處一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案件,最大限度維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
二是加大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執法部門要加大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以“突出重點對象、突出重點階段、突出重點環節”的原則,加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普法宣傳,筑牢駕駛人員安全意識、法律意識;教育、交通等部門要加強協作,采用多種形式對學生及家長開展乘車安全教育、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乘坐“黑校車”的危害性,警示廣大學生及家長抵制乘坐超員、無資質等違法接送學生車輛。
三是強化上下學交通資源保障。不斷整合交通資源,完善農村地區公共交通服務體系。通過增加線路、延長線路、增加車輛,調整行車安排等方式解決農村上下學交通需求。如學校統計好各村寨學生上下學乘車需求后,由交通運輸部門根據乘車需求整合專線班車、“村村通”客車等交通運輸資源,對學生周末回家、返校等集中需求點,開設定點定位定時接送等專線運輸服務,解決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保障問題,從源頭上有效遏制涉校非法營運、危險駕駛等行為發生。
四是加大學生乘車安全問責力度。嚴格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學生家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隱患排查,對學生出行安全管理不重視、組織不得力、履職不到位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