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東海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時,發現原告和被告惡意串通并偽造證據,虛構200萬元債權提起訴訟。檢察官通過抽絲剝繭,還原這起“假官司”的真相。
“虛假訴訟不僅侵害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司法秩序,浪費司法資源,還極大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檢察機關的監督有利于遏制虛假訴訟行為,重塑司法公正形象。”近日,談起這起民事監督案,江蘇省人大代表、中國玉雕藝術大師、祿源精雕藝術工作室藝術總監張玉成說
2012年9月5日,鄭某和妻子徐某欲投資A公司,但因資金短缺遂向好哥們趙某借款200萬元,雙方簽署借款合同和借條。借款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并將鄭某位于東海縣內的一套房產作為抵押。后由于鄭某無力償還借款,趙某在鄭某配合下,將上述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鄭某夫婦投資的A公司因經營不善面臨破產,鄭某負債累累,被許多債主起訴。鄭某為逃避外債和在企業破產前得到部分企業財產,趙某為保護個人債權,兩人于2012年9月25日密謀決定篡改9月5日簽署的借條,借款金額不變,將借款日期更改為“9月25日”,并加蓋A公司印章。
這般操作后,A公司就成為共同借款人,200萬元債務也成為A公司的債務。鄭某和趙某約定,趙某用9月25日簽署的假借條去起訴鄭某,對A公司的土地、房產申請保全查封,等趙某拿到執行款后,將錢款如數歸還給鄭某。
2012年9月26日,趙某持偽造的借條,一紙訴狀將鄭某夫婦和A公司告上了法庭,同時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要求對A公司的土地、廠房予以保全查封。同年11月1日,法院判決被告A公司、鄭某、徐某連帶償還趙某借款本金200萬元。
之后,A公司被法院拍賣,趙某持判決書于2016年2月24日參與分配,領取執行款和利息260萬元。拿到錢的趙某早已把與鄭某的約定拋到九霄云外,私吞全部錢款。
2018年1月18日,徐某委托律師在法院調取執行卷宗發現,趙某已在2年前就領取了260萬元!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徐某這才發現自己竟然償還了雙倍債務。鄭某得知此事后也是悔不當初,平日稱兄道弟的好哥們不僅得到自己抵押的房產,還違背約定私吞260萬元巨款。錢房盡失的鄭某把兩人串通的事實向妻子和盤托出,徐某于2021年2月4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東海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后,承辦檢察官全面細致審查卷宗,發現三個關鍵點,一是2012年9月25日簽署的借條屬于“瑕疵借條”,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和還款時間,且在借款合同簽署一天后,趙某就提起訴訟和財產保全于常理不合;二是趙某的交易習慣前后不一致,徐某提供的證據顯示,趙某曾在9月5日借款給鄭某200萬元,這筆借款附有齊全的借款合同、借條和銀行轉賬憑證,而9月25日的200萬元巨額借款中,卻只有一張沒有約定利息和還款期限的借條,且沒有相關資金的來源、出處或交易憑證,這一點不符合之前趙某借款給鄭某時謹慎的交易習慣;三是趙某在再審時曾陳述,他是應鄭某的要求而提起訴訟,鄭某在2012年債臺高筑,涉及多起民事案件,趙某提起訴訟和申請訴訟保全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鄭某逃避債務。結合以上三點,承辦檢察官認為趙某在2012年9月25日借款給A公司、鄭某、徐某200萬元系虛假事實。
2021年2月24日,東海縣檢察院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同年12月20日,審判機關采納檢察機關建議,撤銷原審判決,駁回趙某的起訴,并將涉嫌虛假訴訟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審查處理。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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