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仁平通訊員房燕瑜)“今年1月至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1.9萬余件,綜合利用公開聽證、司法救助等措施,實質性化解信訪矛盾。”這是8月7日,福建省檢察院新聞發布會通報的上半年全省檢察機關控申檢察部門履職辦案的一項數據。
記者了解到,福建省檢察機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鞏固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建立“四項清單”,深入開展重復信訪積案“清倉”和信訪問題源頭治理三年攻堅行動,以檢察履職踐行“我把群眾當親人”,用心用情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進信訪矛盾實質性化解。
此外,通過開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退役軍人司法救助”專項活動,加大對農村地區有因案返貧致貧風險的困難當事人、困難婦女、軍人軍屬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福州市倉山區檢察院辦理的鄭某司法救助案入選最高檢典型案例。
數據顯示,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牽引,上半年,該省檢察業務質量指標持續優化。做優刑事檢察,對公安機關開展立案(撤案)監督1280余件,監督后公安機關已立案(撤案)1240余件;做強民事檢察,辦結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930余件,提出抗訴30余件,抗訴改變率94.6%,再審檢察建議采納率90.6%;踐行“穿透式監督”理念,做實行政檢察,對行政審判活動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170余件,法院同期采納率100%;做好公益訴訟檢察,行政公益訴訟提出訴前檢察建議1780余件,96.5%的案件在訴前得到解決,提起公益訴訟260余件,法院一審裁判支持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