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3〕43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管理辦法》對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表示,2013年《暫行辦法》的出臺,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和要求,對行業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暫行辦法》出臺10多年來,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對相關政策進行修訂顯得尤為必要和迫切。
多種數據顯示,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累計裝機方面,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3.7億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發電裝機的42%。新增裝機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達1.2億千瓦,占當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的43%。發電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量3462億千瓦時,占光伏發電量的41%。
“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持續快速增長,接網消納成為制約發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調整管理思路,推動源網荷儲協同發力,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潘慧敏還提到,近年來,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特別是戶用光伏不斷拓展開發模式,一些項目以自然人名義備案、實則由企業開發建設,存在侵害農民利益的情況,亟須進行規范。
《管理辦法》主要就“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行業怎么管、備案怎么辦、項目怎么建、電網怎么接、運行怎么規范”等方面提出要求,覆蓋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要求,涵蓋了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體、電網企業等各方的職責要求,形成一套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支持性、規范性管理體系。
“這次修訂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將支持分布式光伏發展與規范發展相結合,該支持的支持、該堅持的堅持。”潘慧敏表示,既要促進發展,解決行業發展面臨的接網消納承載力不足等制約問題;又要規范市場,對發展中出現的不合理現象給予堅決糾正和嚴格規范,推動行業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切實維護發用雙方特別是農戶合法權益,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實現“量”的增長和“質”的提升。
潘慧敏介紹,《管理辦法》修訂工作重點把握四點原則,即就近就地開發利用;切實保護用戶特別是農戶合法權益;聚焦各方關切,厘清和糾正行業出現的新問題;堅持差異化管理,增強可操作性。
值得注意的是,為做好新老政策的銜接,《管理辦法》明確“新老劃斷”,對印發前已備案項目給予充足的銜接過渡期。
《中國城市報》(2025年01月27日第10版)
《中國城市報》社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yktax-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