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落地“開閘”。
中新社發 朱慧卿作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廣州等36城市(地區)先試先行。在試點地區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
什么是個人養老金?如何參加?參加后有哪些利好?
撐起養老保險新支柱
讓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
今年50歲的“老北漂”呂剛(化名)時常會擔憂自己的養老問題。呂剛是個體戶,早年他和妻子在西北地區一座四線城市里開了家小吃店,以此維持生計。
呂剛有兩個子女,現如今都在北京。“為了和子女團聚,也為了在大城市多掙點錢,2019年我和妻子決定離開家鄉,開啟‘北漂’生活。”呂剛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來京后,他們租了個商鋪,賣西北特色小吃。“孩子們現如今都不用我們操心,我倆賣小吃掙的錢完全夠生活,每個月存下的錢比在老家時還多。”
雖然眼下收入還算可觀,但令呂剛擔憂的是,隨著夫妻二人年齡增大,一旦有一天勞動能力減退,收入就會大幅降低。
“我很早就開始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但因為自己資金有限所以交得少,60歲以后每月只能領幾百元。”呂剛吐露心聲,“開小餐館其實是門苦生意,起早貪黑體力消耗大。我們年齡逐漸大了,不知道還能干多久。”
事實上,像呂剛一樣因缺乏養老資金保障而焦慮的人不在少數。欣慰的是,隨著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出臺,他們的焦慮有望得到緩解。
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其中提到,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是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舉措,直接關系廣大參加人的切身利益。
11月,人社部等5部門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就個人養老金發展提出落實措施。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退休后能夠再多一份收入,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
具備“強制儲蓄”特點
加入可享稅收優惠
到底什么是個人養老金?據了解,所謂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
決定參加個人養老金的人,首先需要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這個賬戶用于登記和管理個人身份信息,并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關聯,性質與身份證、社保卡類似。
在中國工商銀行APP的首頁,中國城市報記者看到“個人養老選工行”的廣告標語格外醒目。點進去試操作下來,除去研讀產品條款的時間,整個流程在十幾分鐘內就可以完成。
賬戶開通后,參加人需選擇一家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該資金賬戶與個人養老金賬戶綁定,為參加人提供資金繳存、繳費額度登記、個人養老金產品投資等服務。
繳費方式上,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不過,參加人不是想交多少錢都可以,目前的規定是,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
這里需要注意,錢放進賬戶以后,就無法隨時取出了,因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賬戶封閉后,繳納的錢用途是什么?據悉,參加人可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并承擔相應風險。
中國城市報記者注意到,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于近日公布了“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截至12月2日記者發稿前,該目錄包括129只基金類產品和7只保險類產品。
最后,就是人們最關心的個人養老金領取問題。《意見》提到,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臺核驗領取條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也制定了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北京大學國發院經濟學教授趙耀輝認為,個人養老金具有明顯的私有財產屬性,這是最大的亮點。
有不少人都提出疑問:自行儲蓄和放在個人養老金賬戶中儲蓄,有什么區別?
對此,趙耀輝表示,機構投資者相較于個人投資者更有優勢,但一般都設有最低投資額要求,低收入者很難達到這一標準。在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下,個人可以交給機構投資者理財,改善家庭資產配置,通過合理的市場化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短板亟待補齊
個人養老金業務剛落地,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又緊隨其后。
12月1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個人養老金和商業養老金有何區別?業內人士解釋,兩者同屬于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商業養老金對個人養老金制度具有支持和補充作用。
與個人養老金相比,商業養老金首先是準入門檻更低,年滿18周歲的個人即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其次個人養老金可享受個稅優惠,而商業養老金則無個稅優惠;最后在資金用途上,商業養老金客戶可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產品。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超過2.6億人,占比18.7%。
在此背景下,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勢在必行。中國城市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由三個層次構成:第一支柱即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主導;第二支柱為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是與職業關聯、由國家政策引導、單位和職工參與、市場運營管理、政府行政監督的補充養老保險;到了第三支柱,才是個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養老保障供給的形式。
然而,發展現狀是“三大支柱”極不均衡,第一支柱“一支獨大”。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于2020年10月公開指出,我國居民金融總資產已達到160萬億元,其中90多萬億元為銀行存款,而且絕大多數低于一年期限。可轉換為終身養老財務資源的金融資產,規模十分龐大,優勢非常明顯。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負責人朱俊生曾表示,推動第三支柱發展,可以引導大量的居民儲蓄流向資本市場,從而促進資本市場規模擴大。
由此可見,發展個人養老金融一方面意義重大,但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小的挑戰。
“資本市場當前發育不充分,是否能承載養老金融的功能面臨著諸多挑戰。”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劉尚希表示,養老金融在產品設計、資產配置、信息披露、投資顧問等方面有長足的進展,但在打破剛兌背景下,個人是要承擔風險的,而機構或者銀行基本穩賺不賠,這就形成了風險的不對稱。
劉尚希提醒,養老金融的風險管理是一個新問題,而如果還是按照傳統的做法,養老金融可能會引發新的社會風險。
《 中國城市報 》( 2022年12月05日 第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