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近日表示,目前將癌癥篩查納入醫保的條件還不成熟,鼓勵保險機構提供腫瘤預防等保險服務。
國家醫保局表示,當前基本醫保制度主要還是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從現階段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來看,暫時無法將腫瘤篩查這類非治療性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2005年以來,中央財政通過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支持農村高發地區和城市地區開展癌癥篩查與早診早治工作,肺癌是其中篩查癌種之一。目前,我國已基本建成以基本醫保為主體,醫療救助托底,補充醫療保險等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保制度框架。部分商業保險公司對腫瘤患者設置差異化險種,實現多次賠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惡性腫瘤患者的醫療負擔。今后,國家醫保局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進行統籌考慮和深入研究,完善肺癌篩查和肺癌患者的診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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