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是在打造“第四方支付平臺”“區(qū)塊鏈刷臉支付系統(tǒng)”,實為拉人頭搞傳銷。近日,記者從上海市楊浦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網聯嘉”App的建立者曹某某等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1年半不等,并處罰金70萬元至3萬元不等。
2021年12月,一位朋友向退休的王阿姨推薦了“網聯嘉”App。朋友稱,“網聯嘉”是一份面向未來、造福大眾的事業(yè),不僅介紹朋友加入“網聯嘉”可以賺錢,“網聯嘉”的第四方支付系統(tǒng)還可輕松實現信用卡變現。王阿姨半信半疑,但想著數目也不多,便充值988.8元成了一名鉆石會員。成為會員后,王阿姨開始向其他好友推薦“網聯嘉”,通過發(fā)展四位下級會員成功賺取了1800余元。
嘗到甜頭后,王阿姨每天積極“上班打卡”,通過前往位于楊浦區(qū)的“網聯嘉”總部線下聽課、在“網聯嘉”微信群內線上聽老師宣講等方式,全身心投入到這份“掙錢”的事業(yè)中,逐漸對公司講師描述的“光明前景”深信不疑。在老師的建議下,王阿姨又投資了5萬元并成為一名“縣代理”。
自從成了縣代理,王阿姨更加積極投入到“網聯嘉”發(fā)展“大業(yè)”中。老師告訴王阿姨,推薦的人越多賺得也越多,于是王阿姨便積極向周圍的親朋好友推薦下載“網聯嘉”App,希望通過他人注冊會員繳費和刷信用卡套現獲得返利。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王阿姨的收益寥寥,女兒發(fā)現王阿姨投資了5萬元后,拉著她到公安機關報警,在周邊人的勸解下,王阿姨才意識到所謂的“數字財富密碼”實則是一個巨大的財富陷阱,不僅涉嫌傳銷犯罪,同時也是非法經營活動。
經查,“網聯嘉”App由曹某某等人共同出資建立。該平臺主要針對老年人群體,并通過微信群、線上線下宣講會等形式推廣宣傳,以打造“第四方支付平臺”“區(qū)塊鏈刷臉支付系統(tǒng)”等為噱頭,吸引老年人注冊成為會員?!熬W聯嘉”App主要具有兩大功能,一個是為會員提供信用卡套現服務并將該功能包裝為“第四方支付平臺”,另一個是誘導會員發(fā)展下級繳納入門費并以此作為公司主要盈利來源。至案發(fā),“網聯嘉”App發(fā)展會員總層級為32層,參與人數40余萬人,其中繳納入門費的會員20余萬人,收取入門費用共計3000余萬元;信用卡套現共計8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