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鱘是一種大型溯河產卵洄游性魚類,是地球上現存的最古老脊椎動物之一,1988年被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997年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保護物種,2010年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升級為極危級(CR)保護物種。但是,這樣的珍貴水生野生動物居然出現在某餐廳菜單里。
獲悉這一線索后,上海市奉賢區檢察院依法履職,督促行政機關加強監管。近日,檢察官通過線上查看、線下走訪等方式跟進監督,看到涉案餐廳的菜單中已無“中華鱘”,推薦菜品廣告中也沒有了“中華鱘”的宣傳介紹。
2023年9月,奉賢區檢察院接到“益心為公”志愿者提供的線索,稱該區某餐廳推薦菜品中竟有“中華鱘”,可能存在銷售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情況。接到線索后,檢察官立即前往涉案餐廳開展調查。
檢察官在現場發現,該餐廳招牌菜為蒸汽石鍋魚,餐廳內水產銷售展示區的全透明海鮮魚缸內陳列著各類生鮮,門口的推薦菜品廣告中有“鮮活魚類現點現殺 中華鱘88元/斤”等內容。檢察官在掃碼點單后,小程序中出現了“特色中華鱘,里面有一根長長的脆筋,可直接吃,稱重為主”的介紹。此外,檢察官在某點評軟件上發現,該餐廳自2022年1月被該軟件收錄以來,一直宣傳其提供包括中華鱘在內的現殺活魚服務。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經科學論證評估,納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憑人工繁育許可證或者備案取得專用標識,方可出售和利用。中華鱘已被納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實行一級重點保護,但未被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因此出售和利用中華鱘均系違法行為。
檢察官經分析認為,涉案餐廳對外銷售的“中華鱘”若是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中華鱘,其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應將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若商家只是為吸引眼球而將商品化飼養的其他非保護鱘類或人工繁育的雜交鱘等冠以“中華鱘”之名公開銷售,則違反了《上海市中華鱘保護管理條例》規定,構成虛假宣傳,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應對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實施監督管理,而該餐廳自開業以來長期公開銷售中華鱘,相關行政監管部門一直未能有效監管,存在履職不全面、不及時情形。
隨后,奉賢區檢察院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全面履職,進一步調查涉案餐廳經營中華鱘的情況,根據調查結果依法查處相應違法行為,做好中華鱘保護管理工作。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監管部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核查相關情況。經查,當事人從某水產品店采購了一種普通鱘魚來制作相應菜品,并將其以“中華鱘”的名義進行宣傳出售。經委托,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出具了水生物種鑒定報告。報告載明,經形態特征對比分析,涉案餐廳經營的2尾樣品均不是中華鱘。
2023年12月底,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對涉案餐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3萬元。相關行政監管部門還開展類案排查,摸排轄區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店等180余家市場主體,查獲虛假宣傳中華鱘案件2件、未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案件3件,并建立長效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