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國消費者報》對消費者范女士反映鄭州永輝超市新悅薈店涉嫌價格欺詐的事件進行了報道(詳見《中國消費者報》8月16日1版《閉店過程中采用誤導消費者的價格手段永輝超市新悅薈店涉嫌價格欺詐》)。9月2日,記者從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獲悉,消費者范女士的投訴已經處理完畢,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三的規定賠償范女士624.52元。
據了解,范女士共在鄭州市永輝超市新悅薈店購買了“富士康藜麥饅頭500克”“思念手打天下豬肉薺菜餃子600克”“海飛絲去屑頭皮護理洗發露”3款涉及投訴的商品,共花費156.13元。涉訴的永輝超市看到《中國消費者報》的報道后,立即聯系范女士協商解決。
9月2日,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巖告訴記者:“顧客在鄭州市永輝超市新悅薈店購物后與公園茂店相比對,發現未享受到實惠。由于在此期間鄭州市永輝超市公園茂店在售的同款商品也在促銷活動檔期中,所展示的為促銷價格簽,造成顧客認為是‘正常售價’的誤解。在接到范女士投訴后,門店高度重視并積極與顧客取得聯系,對顧客表示歉意,通過溝通后進行了退賠,取得了顧客的諒解。”
“借此機會,感謝《中國消費者報》對該事件的關注,讓我們及時排查問題及反思。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做好閉店收尾工作,認真聆聽每一位顧客反映的情況,積極解決顧客反饋的問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陳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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