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一則網紅主播辛巴炮轟另一位網紅小楊哥的直播片段在各大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辛巴稱,“除了有點流量你們有什么,質檢、售后、賠償態度、擔責態度都沒有”。
追溯早前的消息,辛巴與三只羊已經因帶貨大閘蟹互撕,隨后辛巴爆料三只羊諸多問題。不久前,三只羊香港分公司開業,曾志偉出任負責人引發關注。有網友稱,曾志偉個人主頁已去掉了所有和三只羊有關的信息。
網紅的背后都代表了對應的商家利益,作為代言人走到臺前既要自吹又要互掐,這也是市場經濟的常態。在新聞娛樂化的浪潮之下,不斷的引爆話題,搶奪社會資源的關注,同時,以正義者化身先發聲,本身也是維系自身存在度與流量池的重要方式。
有不少網友也對此評價稱,這些網紅張口就叫“家人”,閉口叫“上鏈接”,直播間的誠信問題幾乎成了偽命題。誠然,一大批不知名產品,因為網紅在直播間和某紅書天天種草,得以成為了知名產品。尤其是非標產品,更需要這種人格化的魅力作為潤滑劑才能加以推動,并被天下得知。
網紅因為攜帶的流量龐大,在擠占其他非頭部推廣渠道之余,也就賦予了產品以更高的傳播權重。至于這些產品是不是真的有正規可溯源的地址,有明確的質保和保險,有完善的售后與賠償,就參差不齊了。網紅會花99%的時間在種草上,以至于讓人淡化對產品的后顧之憂。
那么針對產品的短板和售后問題進行發難,這既是商業競爭的手段,也可以看成是同行的監督。無論有關部門會不會看到視頻,是不是會去采集證據,至少,觀看直播的群體就會因此留個心眼。讓觀眾留心,讓大家少踩坑,這本身就是好事,至于是不是就會讓被批評者銷量下降,那得看對方的質量是不是站得穩。口水戰沒用,直接上證據就是了。加上證據都是能被手機保存下來的,說得眉飛色舞,終究還得顧及是不是“三無”。
從一般法律理解來看,如果主播是接受品牌方委托為其帶貨,那就是廣告發布者或廣告代言人的身份,與消費者之間不構成買賣合同關系,不直接對商品質量負責。但如果主播是為自己的店鋪帶貨,則兼具主播及經營者身份,賣貨就應當承擔售后責任。如果消費者根據主播的宣傳下單的,其宣傳內容屬于要約,是合同的一部分,賣家違約也是有責任的。
在現實中,主播往往以朋友、家人一樣的狀態和受眾拉近距離,話語之間,既在傳播生活知識,也在進行商業植入和誘導。主播規避風險的能力也是越來越強。真要對其每一句話進行廣告法審核,頗有難度。消費者一旦被洗腦,就更容易承認宣傳的所有好處,而忽略了其中隱含的坑。最后消費者與其說是為產品買單,不如說實在為一場直播戲在付費。
網紅越感性,消費者就越要理性。如果希望能消費不被坑,最土最有效的辦法還是貨比三家,看廠家、看配料、看認證,都是該有的本領。尤其在AI時代,對視頻保有50%以上的懷疑,也要成為基本素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