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讓消費者放心消費,11月7日,江蘇省消保委結合往年“雙十一”期間投訴特點與難點,提醒廣大消費者科學理性按需消費,防范商家促銷套路,加強自身維權意識,妥善解決網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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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短信暴增,如何退訂?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商家不得向其發送營銷短信,但消費者在關注商家店鋪、注冊店鋪會員或者購買商品過程中,很有可能主動為商家開通了權限,允許接收來自商家的消息。若想擺脫促銷短信的轟炸,消費者可以利用手機內置的短信攔截功能,或者通過聯系商家客服,明確要求取消訂閱營銷信息,以減少不必要的打擾。同時,一些智能短信管理應用也能夠學習用戶的短信使用習慣,自動識別并攔截垃圾短信,從而為用戶提供更加清凈的通訊環境。
“定金不退”合法嗎?
定金不可退,訂金才可退。定金具有債的擔保性質,對雙方具有約束性。合同成立后,消費者需按時履行付款義務。若因消費者自身原因導致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的義務,會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構成違約,消費者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若因商家原因,如未按時發貨、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等,在此情況下消費者有權利要求退還定金。此外,若合同存在未付尾款可退一部分定金等特殊約定,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
“霸王條款”如何應對?
購物時常見的“本店擁有活動最終解釋權”“買一贈一,對贈品不實行三包”“一經拆封,概不退貨”“打折商品不退不換”“預售商品不退不換”等聲明,看似合理,實際上都屬于典型的“霸王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其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因此,上述提到的聲明,若未經消費者同意,且未在顯著位置明示,消費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必要時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
“明降暗漲”涉嫌價格欺詐嗎?
在排除成本增加和市場波動等外部因素的情況下,商家若采取先提高價格再打折的策略,以營造降價的假象,這可能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根據相關規定,商家在開展促銷活動時,必須清晰展示商品的原價、現價以及折扣等關鍵信息。若商家在提升價格后再進行降價,故意混淆原價的界定,或者無法提供原價的交易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價格欺詐。面對此類情況,消費者應保持警覺,仔細核對商品價格,以免受到虛假促銷手段的誤導。
快遞運輸途中丟失或被冒領,誰來擔責?
通常情況下,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網購商品,其交付時間為收貨人的簽收時間,此時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才轉移至買受人。而在商品簽收之前,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仍由出賣人承擔。當商家將商品交付給快遞公司后,若因快遞公司的疏忽,例如未能妥善保管導致快遞遺失或被他人冒領,從而造成快遞損壞或丟失,快遞公司應負責賠償損失。如果存在第三方故意盜竊或冒領快遞,并且有確鑿證據表明快遞公司已采取了合理的預防措施,那么第三方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此外,如果包裹丟失或被冒領是由于收件人自身的原因,例如收件人指示快遞員將包裹放置于門口后遺失,在這種情況下,收件人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網購產品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消費者收貨后發現有質量問題,應當第一時間聯系商家,向其反映質量問題,并提供照片、視頻等證據,要求商家退款、換貨或者維修。若與商家協商無果,可以向購物平臺投訴,詳細說明情況,平臺通常有相應的售后處理機制,會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處理。如果平臺介入后仍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同時,對于上述途徑都無法解決或嚴重侵權情況,消費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江蘇省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非必要不提供個人相關信息。
二、謹慎付定金,勿忘付尾款。
三、選擇正規平臺,謹防交易風險。
四、關注訂單信息,避免售后糾紛。
五、掌握退換貨政策,合理維護自身權益。
通訊員 蘇消萱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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