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這已經不是網易云音樂和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第一次相互“扯頭花”了。這背后折射了兩家頭部平臺面臨收入增速放緩的焦慮,也反映了短視頻平臺對用戶使用時長的占據。
近日,網易云音樂指責QQ音樂抄襲其播放器DIY(自己動手)功能一事登上微博熱搜。這讓早已平靜多時的在線音樂市場,戰火重燃。
11月25日午間,網易云音樂官微表示,QQ音樂多年來持續抄襲網易云音樂,要求QQ音樂立即停止一直以來的剽竊式“創新”。具體而言,網易云音樂播放器DIY功能于10月25日上線,11月19日其推出以此功能為主題的首屆“黑膠風格創意大賽”。四天后,QQ音樂便推出了高度相似的“播放器自定義功能”。網易云音樂還列舉了其他三起類似案例。
針對此事,新京報記者向QQ音樂所屬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求證,截至記者發稿,并未得到回應。
當天下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另一款在線音樂軟件酷狗通過官微表示,自定義播放器背景的DIY功能是自己先做的,也舉辦了相關創意活動。酷狗還疑似喊話網易云音樂,反問“我這個算什么式創新?”酷狗音樂官方視頻顯示,其在2023年10月28日上線“百變播放器”,用戶可定制專屬播放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就此咨詢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昀鍇,二人均認為網易云音樂如果想要維權,應該主要從《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出發。但對于上述行為是否侵犯著作權,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及商業道德,實踐中法院的判斷還是有很大空間的,要結合具體行業實踐情況及案件情況去認定。
“從著作權法角度,運營活動其本身只是屬于一種活動方案的思想,而非具體的細節性表達內容,僅對活動形式的模仿學習而不是復制完整的活動內容、活動細節可能不構成著作權侵權。”李昀鍇針對活動是否侵權一事表示。
事實上,騰訊、百度、阿里、網易等互聯網公司都曾在音樂流媒體領域進行布局,形成了在線音樂、在線K歌、線下演出、數字專輯、藝人孵化的全產業鏈布局。但隨著百度音樂交由太合音樂管理,蝦米音樂關停,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網易公司旗下的網易云音樂成為在線領域中為數不多的玩家,二者間的爭奪似乎從未停止,但音樂流媒體的估值邏輯卻在悄然變化。
網易云音樂官微截圖
“抄襲”羅生門背后,互指不正當競爭
在聲明中,網易云音樂認為,11月23日QQ音樂在其測試版中推出了“播放器豐富的自定義功能”。這一功能與網易云音樂此前上線的DIY功能幾乎如出一轍。
網易云音樂聲明還指出了QQ音樂近年來的多次“模仿”事件:2022年網易云音樂標志性的“黑膠播放界面”設計被QQ音樂“復刻”,不僅設計元素相似,連界面布局也幾乎一致;2020年網易云音樂上線“一起聽”功能,同年底QQ音樂上線類似功能的“音樂房間”;2024年春節,網易云音樂推出故宮主題“宮迎好運”,同年10月QQ音樂上線的“新設計”播放器再度“抄襲”。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告訴貝殼財經記者,根據上述情況判斷,這一案件不能使用外觀設計專利維權,也不能使用軟件著作權來維權。因為外觀設計專利需要結合用戶界面和硬件才能申請,而軟件著作權糾紛則需要涉及代碼層面的抄襲。本次糾紛更多是用戶界面設計的爭議,更適用《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昀鍇表示,對于著作權侵權有三點法律要件:涉案軟件界面是否具有獨創性,是否構成作品;被告軟件界面與原告軟件界面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如果被告軟件界面構成實質性相似,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2019)京0491民初1957號‘微信紅包’著作權案件中,原告騰訊公司主張被告抄襲了其‘微信紅包聊天氣泡和開啟頁’作品,法院最終認定原告界面具有獨創性,屬于美術作品,而被告的電子紅包開啟頁在組合元素、結構與布局、呈現效果等方面與原告基本相同,屬于著作權侵權。”李昀鍇說。
對于不正當競爭層面,游云庭則表示,用戶界面設計的借鑒,還有功能上的借鑒,維權難度都不小,只有大量的抄襲,才能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不正當競爭,如果只是模仿競爭對手幾個功能或者界面設計,不足以讓法院判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競爭對手之間互相模仿,只要不是特別嚴重的大規模的抄襲,現在司法實踐當中確實不好界定,因為很多情況下,都是今天我抄了你,明天你也有可能抄我。”游云庭說。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網易云音樂和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第一次不正當競爭之爭了。
2022年4月27日,網易云音樂在其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發布起訴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不正當競爭的聲明。聲明稱,網易云音樂已就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等產品)的部分不正當競爭行為正式提起訴訟,聲明中還列舉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多項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包括惡意侵犯歌曲著作權及抄襲產品設計、產品功能、創新機制等。
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則通過品牌與公關總經理陳默的朋友圈,針對惡意侵犯著作權,抄襲產品設計、產品功能、創新機制等指責,進行逐一回應。陳默的朋友圈還顯示,QQ音樂2022年2月11日開發上線的“無縫播放”等新功能,在同年2月17日被網易云音樂跟進。
2021年2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酷狗音樂副總裁謝歡在朋友圈發文暗諷網易云音樂抄襲,謝歡寫道:“原來我2006年做的QQ一起聽功能,竟然有如此深遠的戰略意義。”而網易云音樂的“一起聽”功能上線于2020年7月。
曾經歷版權鏖戰,正被短視頻搶走注意力
有意思的是,在網易云音樂和酷狗的聲明下,網友并沒有旗幟分明地選擇支持哪一方,而是更在意音樂版權是否齊全。版權問題正是一直伴隨在線音樂平臺成長的關鍵。
由于歷史上“無償下載”等原因,百度音樂沒有買到更多的音樂版權,QQ音樂、蝦米音樂、酷狗音樂等趁機崛起,雖然在當時市場并未形成絕對的優勢,但手中的版權足以讓其聚集一批受眾。
版權優勢也成為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歷史的關鍵轉折點。2016年,騰訊將旗下的QQ音樂業務與中國音樂集團合并,騰訊以資源置換股權,成為新成立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最大股東。旗下包括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三大在線音樂平臺。
此后,國內頭部的在線音樂平臺大多擁有一定量的獨家版權,形成“一超多強”的局面。版權轉售事宜上也互有攻防,其中以擁有最多獨家版權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和“新貴”網易云音樂爭奪最為激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曾先后三次以版權為由,要求網易云音樂下架歌曲。
最終在國家版權局的“調解”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網易云音樂就網絡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致,雙方將相互授權占各自獨家數量99%以上的音樂作品,并商定進行音樂版權的長期合作。但這僅剩的1%則是各個平臺最為核心和差異化的版權,比如周杰倫的作品。
困擾在線音樂平臺的還有短視頻對用戶使用時長的占據。近年來,短視頻平臺除了爭奪用戶數量和時長外,還在以“視頻內容+音樂”的方式成為新歌的重要宣發方式,這幾年也帶火了很多原創歌曲,這使得唱片公司和歌手不得不將注意力轉向短視頻平臺,甚至有唱片公司專門針對短視頻平臺制作歌曲。
營收方面,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和網易云音樂均出現不同程度的增速放緩。2020年至2023年,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年營收增速分別為14.6%、7.2%、-9.3%和-2.1%,2024年三季報營收的同比增速為4.3%。同期,網易云音樂的年營收增速分別為111.2%、42.9%、28.6%和-12.5%,2024年中報營收的同比增速為4.3%。
為了進一步提升收入和利潤,兩家平臺也不得不提升在線音樂的付費人數。根據CNNIC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調查,截至2024年6月,我國網絡音樂用戶規模達7.29億人,較2023年12月增加1450萬人。其中,2024年上半年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在線音樂服務的付費用戶數達2.31億,2023年網易云音樂在線音樂服務的月付費用戶數達4412萬。粗略估計兩家平臺在線音樂服務的月付費用戶在使用者中占比約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