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江蘇省商務廳1月20日編制并發布汽車置換補貼申請操作指南。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或報廢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江蘇省內購置新乘用車的,根據新車價格分檔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本指南所稱乘用車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賣舊置換為本人名下乘用車所有權發生轉移(變更除外),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轉讓車輛須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記在本人名下。
報廢置換為個人消費者在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本人名下乘用車,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含交車日期)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報廢車輛須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記在本人名下。
新購車輛需在江蘇省內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日期為1月1日至12月31日間。新車注冊登記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不限制注冊登記地。
補貼標準方面,新車含稅價格為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的,燃油車每輛補貼8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0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燃油車每輛補貼10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2000元;20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每輛補貼13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5000元。
申請人因新車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申請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全部取得申請材料的,可按2024年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政策要求和補貼標準申請補貼。
申請人在完成車輛轉讓登記(報廢)、注冊登記、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后,由個人用戶發起,通過搜索微信“蘇新消費江蘇消費品以舊換新平臺”小程序或登錄“蘇服辦”APP搜索汽車置換更新應用,在線填報申請信息和上傳申報資料;申請提交時間至2026年1月12日24時截止,如需更改補正申請信息的,于2026年1月20日24時前完成。
申請受理后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信息進行初審和復審。每個審核階段通過與否,申請人都會收到短信提示,允許申請人重新修改和補正申請材料,請申請人保持關注。
完成申報材料復審后,相關部門將按標準發放補貼至申請人填寫的銀行賬戶中,原則上在申請人復審通過后15個工作日內發放完畢。補貼資金實行限額管理。
同一輛報廢舊車、同一輛新車不能同時享受國家報廢更新和我省置換更新補貼。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賣舊置換和報廢置換補貼。
所轉讓(報廢)車輛、新購車輛登記證書上機動車所有人、補貼申請人及銀行賬戶戶名均為同一個人。
注意在車輛轉讓(報廢)后及時拍照留存《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相關頁面照片,以免影響后續補貼申領。
江蘇省內近兩年信用良好、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汽車經銷企業、二手車市場和二手車交易商均可向所在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報名參加汽車置換更新活動,省商務廳將在門戶網站動態更新參與活動的企業、市場、商戶名單。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