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個稅匯算將于3月1日到6月30日進行申報,目前預約功能已經開通。納稅人如需在匯算初期,即3月1日到20日之間辦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個稅匯算”),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辦理。3月21日到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隨時辦理。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具體如何辦理?國家稅務總局進行了解答。
3類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
個稅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減去減免稅額后計算本年度實際應納稅額,再減去已預繳稅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在法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結清稅款的行為。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需要說明的是,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同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主要分為以下3類: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如果納稅人預繳稅額大于納稅年度匯算清繳實際應納稅額,就可以在法定時間內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取得綜合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個稅匯算辦理有3種方式
2024年度匯算的時間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后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需要提醒的是,納稅人確有困難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匯算需要延期的,應當在6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后,可以延期辦理;但應在匯算期內按照上一匯算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完成匯算。
匯算主要有3種方式:一是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納稅人提交退稅申請后,稅務機關將依法開展退稅審核。經審核退稅申請符合規定的,將及時發送國庫辦理退庫。經審核發現退稅申請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將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消息、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向納稅人開展提醒,納稅人接收該消息后,應當及時補充資料或者更正匯算申報,納稅人拒不提供資料或者拒不更正申報的,稅務機關不予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