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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這5個字是高職畢業的張偉在求職季面臨的最大關卡。因為大專學歷,他被許多用人單位攔在門外。“起碼要有公平競爭的機會吧?”張偉有些郁悶。
近日,人社部印發《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
職業教育作為一種類型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在求職時仍然受到許多隱形的歧視。職校生就業歧視的背后有哪些原因?《通知》的印發帶來了哪些改變?實現“人人出彩,技能強國”還需掃清哪些歧視障礙?
改變“重學歷、輕技能”的社會觀念
職業院校畢業生遭受就業歧視的背后有多方面原因。
中華職教社副理事長蘇華認為,一是在嚴峻的就業競爭中,用人單位的人才錄用門檻提升;二是面向高職投放的專升本比例以及從中職招收職教本科學生的比例偏小,職業院校學生的升學通道還不暢通;三是職業院校的人才培養模式和就業指導工作跟不上市場需求。“但根本原因還是整個社會‘重學歷、輕技能’的觀念尚未根本改變,技能人才的社會認可度還不高。”蘇華說。
今年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大會提出建設“技能型社會”。多位職教領域專家都提到,從“學歷型社會”到“技能型社會”建設,必須建設制度化的技術技能人才社會榮譽體系,保證與技能榮譽體系相適應的物質待遇體系,切實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獲得感。
“職業院校畢業生可報考事業單位”只是掃清了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發展道路上的一塊絆腳石。當前,我國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保障制度仍不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在一些領域還存在不公平待遇的現象。
因學歷原因沒能拿到事業單位“敲門磚”的張偉,找到了一份月薪3000元的采購工作。盡管曾在全省和全國技能大賽中多次拿獎,并獲得“河南省技術能手”稱號,陳賽在自考成人本科后,還是打算繼續提升學歷。
給職校生就業提供公平的競爭機會
蘇華從事職業教育30多年,在他看來,一些地區和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雖未明確限制職業院校畢業生,但在錄用時卻不能一視同仁,導致大量職業院校學生很難獲得好的崗位,無法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權益,公平性大為缺失。
南方某省一高職院校學工處處長劉明告訴記者,該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對象為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并未限制高職專科畢業生,學校認真推選了5名學生,最后全部落選。
山東某高職學校招生就業處處長魏中介紹,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及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專項計劃都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絕大多數止步于專科層次的職校畢業生直接被卡掉。“久而久之,學生心里也默認了職校畢業生不能考機關事業單位,這也是社會認為讀職校沒有出路的原因之一。”魏中說。
“能力有個體差異,但是機會公平不應該被忽視。”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人力資源市場與流動管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員田永坡認為,《通知》一方面能為職校畢業生帶來公平競爭機會,拓展就業空間;另一方面也為報考職業院校的學生帶來好的就業預期,從“出口”解決“入口”問題,擴大技能人才供給規模。
用公正公平的制度安排確保“人人出彩”
“要解決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歧視問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對就業工作進行公正、公平的制度安排。”華東師范大學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匡瑛說。
此次《通知》明確,對于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甚至不設置學歷要求。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導履行職責任務的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在考試中的比重原則上不低于50%。
“這種提法實質上是將職業院校畢業生和普通高校畢業生視為同等重要的人才。”匡瑛認為,這體現了職業院校畢業生對于特定崗位的重要價值和不可替代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變就業歧視。
對于張偉這樣想去偏遠基層事業單位的高職學生,《通知》提到,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享受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補充急需緊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職業院校畢業生專項招聘。“這就為職業院校中涉農、旅游、醫學、電商、學前教育等專業畢業生從事相關工作提供了干事創業的公平機會。”蘇華說。
(文中張偉、劉明、魏中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