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簡稱《職業教育法》)已正式施行。法律中明確指出,“支持運用信息技術和其他現代化教學方式,開發職業教育網絡課程等學習資源,創新教學方式和學校管理方式,推動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與融合應用。”
為貫徹落實《職業教育法》,推動實現職業教育數字化轉型,我國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建設可以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做法,在資源種類、層次、使用等方面進行優化,以更好地滿足多元主體、終身發展和交互學習的需要。
在資源種類上突出職教跨界特色,滿足多元主體需要
產教融合是職業教育信息化發展的應然邏輯。正是這種“跨界”屬性,為職業教育信息化面向多元主體開展服務提供了依據。因此,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服務對象不僅包括職業院校的教師和學生,還包括政府、企業及社會組織等不同群體。
為此,需要突破傳統“圍墻”限制。在內容方面,構建形式更豐富、時間更彈性、內容更定制化、機制更靈活的“技術技能學習資源”,變“數據倉”為“數據湖”。在支持方面,提供主題詞檢索等多元途徑,供不同主體對某一問題、某一對象的模糊性檢索,避免因對資源所屬學科不詳,影響查全率和查準率。在機制方面,可以通過校企等共同開發課程及拓展資源,打造智能開放的教學及實訓環境,分享有效的市場信息資源。
開放建設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面向多元主體尤其是困難群體,提供職業教育資源,促進城鄉之間、區域之間、校際之間、校企之間、師生之間優質職業教育資源的均衡,實現泛在學習,擴大教育選擇機會,盡最大努力滿足學生、教師、企業、政府等不同群體的實際需要。
在內容層次上以人的職業生涯為主線,滿足終身發展需要
從教育體系的整體設計來看,發達國家的職業教育正在成為整個國家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有機組成部分。職業教育“終身化”服務體系的構建既滿足了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動態需求,也體現了公民接受各類教育、享有人生出彩機會的公平發展精神。
基于此,在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建設過程中,應秉承職業教育與其他類型教育相互銜接和貫通的大教育理念,基于“學習—工作—再學習—再工作”的終身教育模式,探索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職業學校與普通高校、中職與高職、職業學校與企業、職業教育與研究生教育等的銜接與貫通,實現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可通過學習智慧教育平臺上的數字化資源滿足其終身學習的目標。
因此,在功能實現方面,需要制定和推送符合學習者學習風格、學習需求和既往學習經歷的學習目標;提供成功的學習案例、協作型學習案例和積極向上的角色典型,使其動機及價值觀與教育教學相符合;提供描述清晰且富有鼓勵性的學習要求,明確解釋達標的要求和評估的標準;提供難度適當且力所能及的學習任務等,使得數字化資源與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學習習慣相匹配,與學習目標緊密相關,進而實現數字資源的支持貫穿學習者終身教育全過程。
在資源使用上轉向非線性教育模式,滿足交互學習需要
在一定的“情境”下學習,可以激發學習者的聯想和想象,使其能夠利用原有認知結構中的有關知識和經驗建構新的知識。在良好的數字環境下,聲像結合、圖文并茂的語言情境,動態立體、豐富有趣的實體環境有利于激發學習者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同時伴隨著學習互動和實時評價,更能提高學習參與度,提升學習效果。
作為評價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使用效果的重要指標,學習者的使用行為是判斷用戶活躍度的外顯標準,是學習分析及個性化學習支持的依據。當前,面對職業教育學習者數量增加、生源多樣,綜合素質差異較大、接受能力千差萬別的現實,智能技術為促進起點各異、目標有別、出路不同的各類學習者的資源使用行為提供了機遇。
為此,應運用智能技術優化職業教育智慧平臺,變革教師主導的單一線性教育模式,向學習者主動學習、教師引領指導、學習者之間交互學習的非線性教育模式轉變。通過智能技術實現學習行為的全數據采集分析,真實測評學習者的認知結構、能力傾向和個性特征等,通過實時采集、及時反饋、適時干預,使擁有共同學習感受的主體進行思維與思維的交互,進而提升資源的使用效果。
(作者單位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研究所,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學“十四五”規劃2021年度立項課題“在線教育的效果評價與未來趨勢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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