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5.30”主犯付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300元。
2024年5月30日,松滋市煙草專賣局稽查人員接到舉報,在付某借用的臨時倉庫,現場查獲并扣押34條卷煙。另查明,從2023年11月16日起,付某因非法經營煙草制品被松滋市煙草專賣局決定取消煙草專賣業務資格,謀取非法利益,付某持續從各零售商購進卷煙并批發給周邊商家。付某向他人累計銷售卷煙共計948條,銷售金額23.45萬元。案發后,付某主動到松滋市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歷時兩個多月,經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和松滋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付某最終獲刑兩年,緩刑兩年。下一步,松滋市局將積極與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和完善打擊卷煙非法經營犯罪長效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利用各種涉煙違法犯罪活動,規范市場秩序,為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服務和保障。(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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