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9日電 (梁秋坪、高清揚)公安部29日公布“平安長江”專項行動十大典型案例,分別是:
1、安徽銅陵劉某高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2023年9月,安徽省銅陵市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0人。經查,2023年5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張某程、周某、丁某明等人為首的多個非法捕撈團伙,多次在長江銅陵段干線水域利用電捕設備非法捕撈水產品,并通過犯罪嫌疑人劉某高、于某城等人販銷至江蘇、安徽等地。
2、江西贛州張某錚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2023年4月,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7人。經查,2022年4月以來,張某錚等人多次在陽明湖上猶縣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并通過犯罪嫌疑人汪某征等人販銷至浙江、廣東、上海等地。
3、湖南益陽郭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2023年3月,湖南省益陽沅江市公安局偵破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經查,2022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皮某亮等人,多次在南洞庭湖沅江段利用電捕設備非法捕撈水產品,并販賣至當地水產市場。
4、重慶“1·11”非法捕撈水產品案。2023年3月,根據公安部“長江辦”下發的線索,重慶市公安機關會同湖南、貴州、廣西等地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新型潛水電捕魚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7名,查扣涉案船舶14艘。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康等人為首的多個犯罪團伙,通過網絡購買犯罪嫌疑人張某港等人自制的潛水電魚設備,流竄至重慶、湖南等地非法捕撈水產品。
5、四川廣元“11·14”非法捕撈水產品案。2023年11月,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寶珠寺分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涉案船舶7艘。經查,2021年以來,以犯罪嫌疑人梅某為首的非法捕撈犯罪團伙,長期在青川縣白龍湖流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并販銷至綿陽、成都等地。
6、“10·8”非法采砂案。2023年5月,根據公安部“長江辦”下發的線索,江蘇、安徽以及長航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非法采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0名,查扣涉案船舶17艘。經查,201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明糾集社會閑散人員組成非法采砂犯罪團伙,并與相關采砂船團伙、黃牛團伙、運輸船團伙勾聯,在長江江西段彭澤水域大肆盜采江砂,并販銷至江蘇、安徽、江西等地。
7、湖北孝感鄭某才等人非法采砂案。2023年4月,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非法采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6人,查扣涉案船舶5艘。經查,2022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鄭某才、鄭某等人利用非法改裝的隱形吸砂船,在漢江漢川段非法盜采江砂,并販銷至湖北仙桃、天門等地。
8、湖北荊州“6·27”非法采砂案。2023年3月,長江航運公安局荊州分局成功偵破一起非法采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6人。經查,2022年6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凡某田、樊某天等人為首的家族式非法采砂犯罪團伙,多次在長江荊州、宜昌交界水域非法盜采江砂,并販銷至湖北荊州、宜昌、重慶巫山等地。
9、上海松江區顧某權等人非法傾倒渣土案。2023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成功偵破一起在黃浦江水域非法傾倒渣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經查,自2023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顧某權伙同張某寶、姜某路等人,在使用渣土船將建筑渣土運至黃浦江水域后,利用預先架設挖掘機的作業船,將建筑渣土大肆非法傾倒。
10、江蘇鎮江“2·20”系列盜竊案。2023年3月,長江航運公安局鎮江分局成功破獲一起水運物流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6人。經查,2022年3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馬某兵為首的盜竊運輸物資犯罪團伙,多次在江蘇鎮江、淮安、安徽馬鞍山、湖北黃岡等地碼頭,伙同運輸船主盜竊承運的煤炭、石油焦等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