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現已全面啟動。今年,我區將繼續簡化辦貸程序,取消助學貸款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的環節,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讓學生和家長“少跑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及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校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旗縣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學生在戶籍所在旗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到現場辦理貸款手續時,需準備以下資料:首次申請貸款時,學生應與共同借款人同時到現場辦理貸款手續,并攜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僅新生)、學生證原件(僅在校生)、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網上填寫、導出并由學生簽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未通過高中預申請學生需要提交)。續貸時,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現場辦理貸款手續即可,并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網上填寫、導出并由學生簽字)。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的申請額度有限額,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 8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 12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 13 年,最長不超過 20 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不展期。
生源地貸款有不少優惠政策: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需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需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借款學生畢業后三年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人只需要償還貸款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還本寬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國開行助學貸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發放,貸款發放后,支付寶會以短信方式將通知發送到借款學生在系統中預留的手機號碼。借款學生也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貸款申請”功能中查詢發放狀態。
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擔。畢業后第四年起,應按年償還本金,每年需償還的本金按等額本金方式計算,具體數額及還款結果請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https://www.csls.cdb.com.cn)。每年12月20日為還款日,最后一年的還款日為當年9月20日,節假日不順延。
(原標題:2019年度自治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開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