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政府債券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制定六項新措施,從嚴加強債券資金使用監管。
制定政府債券使用負面清單。嚴格執行債券資金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的政策規定,嚴禁將債券資金用于企業補貼或獎勵、企業對外借款、項目運營補貼等經常性支出,嚴禁用于“亮化”工程、景觀提升、主題公園等形象工程支出,嚴禁用于購買理財產品,嚴禁用于債券利息支出等。
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支出進度。專項債券發行后,財政部門要在30日內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并指導相關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加快債券資金使用,確保2019年新增專項債券資金在10月底前全部支出完畢,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已發行債券項目難以在年內開工建設的,及時調整債券資金使用用途。
嚴格債券項目預算管理。將所有債券收入、支出、還本付息及專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規定的預算收支科目單獨核算和反映。專項債券項目按照項目編制收支預算總體平衡方案和分年度平衡方案,全面反映項目收入、支出、舉債、還本付息及資產等,并將其分年納入預算管理。
全面排查整改違法違規使用債券資金問題。逐條梳理排查新增政府債券使用情況,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臺賬,從嚴從實抓好問題整改。凡是違法違規使用債券資金的,必須收回資金,調整用于符合條件的公益性項目建設,并確保在規定時限內使用完畢;對債券資金長期滯留國庫和項目單位的,切實加快債券資金撥付使用進度,最大限度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主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在債券發行前和債券存續期內,及時披露債券規模、項目概況、預期收益和融資平衡方案、信用評級報告、法律意見書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對政府舉債的風險識別和監督作用,并將政府債務信息公開情況納入政府債務績效評價范圍。
強化監督考核與激勵約束。按月對各市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并將考核結果與下一年度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分配掛鉤。省級派出8個督導組,集中一個月時間對債券資金使用進行核查,加大對債券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法違規使用債券資金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嚴肅查處。